学会互惠,销售还会那么难吗
在销售中,如何运用互惠原则在三方面提高业绩?如果使用得当,互惠原则将不会让客户拒绝你。
首先,让我们看一看人类大脑中根深蒂固的行为模式。也就是说,当别人给予你一些感知价值时,你要想办法将其归还。这就是互惠原则。
当你想说服某人或要求他们为你做某事时,互惠原则经常被用到。有三种常用的用法:
第一,向对方示好
例如,当你的朋友请你吃饭后,你可能会觉得你下次一定要邀请他,否则你会很尴尬。
既然对方是第一个向你表示喜欢你的人,那么你就会觉得你应该做点什么作为回报。
互惠原则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说服工具。当你从互惠原则开始时,人们更容易对他们可能拒绝的请求说yes。最常见的是邀请别人吃饭。吃完饭后,事情就容易说了。这是真相。
第二,相互让步
一个心理学家在街上遇到一个小男孩,那个男孩说:“你想买一张150元的门票吗?”心理学家不感兴趣,所以他拒绝了。
然后男孩说:“来一些大的巧克力棒怎么样?每个只要30元。”于是心理学家同意了。但是心理学家出了问题,他根本不喜欢巧克力,却买了两块。
事实上,这个小男孩使用了互惠妥协的原则:“先提出请求,如果失败,再提出更低的要求。”
当一个人的要求从大到小,你会因为内疚而更容易说“是”,即使你可能对它不感兴趣。
第三,免费赠品法
应用互惠原则的最后一种技术是“免费方法”。
例如,如果你去xx平台的网上书店买书,你会发现只要你买了500元以上,你就可以得到免运费。你可能会为了节省运费而让自己买下全部500美元,尽管你可能只花了150美元,结果却发现自己花得更多。
另一个例子是买一送一。你可能不想买什么东西,但是因为买一送一,你最终买了一些你本来不会买的东西。
俗话说:“拿人手短,吃人嘴软。”意思:如果你吃了别人的或吃了别人的,你会尴尬的拒绝他们的要求。
第四,网络营销方式
网络营销的功能的实现需要通过一个或多个网络营销,网络营销方法除了搜索引擎登记包括:关键字搜索、在线广告、交换链接、信息发布、整合营销、个性化营销、软文推广、博客营销、微博营销、会员营销、病毒式营销,等等。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网络营销方法和效果。
1. 交换链接
交换链接,或相互链接,是一个简单的网站与某些形式的合作优势互补,也就是说,对方的网站徽标或网站名称在自己的网站上和对方网站的链接,以便用户能够找到自己的网站的合作,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。
2. 在线广告
几乎所有的网络营销活动都与品牌形象有关。在所有与品牌推广相关的网络营销手段中,网络广告的作用最为直接。
3. 信息发布
信息发布是网络营销的基本功能,也是一种实用的操作手段。通过互联网,你不仅可以浏览大量的商业信息,还可以自己发布信息。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网站上及时发布有价值的信息,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,比如新产品信息、促销信息等优势功能。
4. 会员营销
会员制营销已被证明是电子商务网站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。国外很多在线零售网站都实行会员制,几乎覆盖了所有行业。电子商务企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强劲的发展势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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